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章程
2017/6/5 9:29:46
一、总则
1.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以核科技发展在能源、环境、生态、经济等相关领域中的影响与应用为研究主题的创意比赛,是面向全国高校学生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科普性、创新性的课外实践活动。
大赛以“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全民科普”为指导思想,旨在促进高等学校科普宣传与素质教育,培养在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激发大学生对核与相关领域进行研究与探索的兴趣和潜能,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2.大赛特点与特色
大赛以动漫制作、PPT等多种作品形式为参赛方式,鼓励选手跨学校、跨专业组队参赛,以最具科学性、通俗性、艺术性和创新性,且最受欢迎的作品为优胜。
大赛过程包括主题确定、素材搜集、作品准备、作品制作等环节,要求学生组成团队,协同工作,体会创意作品从设计准备到完成制作的全过程。大赛融科学性、趣味性和观赏性为一体,是以迅猛发展、前景广阔的核技术应用为背景,涵盖能源、环境、生态、经济等多学科领域的创意性比赛。大赛规则透明,评价标准客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大赛向健康、普及、持续的方向发展。
3.组织运行模式
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组织运行模式贯彻“政府倡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组织领导
1.领导与组织机构
大赛以国家核安全局、国防科工局、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协、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指导单位;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主办;中国辐射防护学会、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承办。
大赛设立秘书处,负责主持全国范围内大赛的日常工作。大赛秘书处挂靠中国辐射防护学会。
2.大赛组织委员会
每届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大赛秘书处、参赛高校的有关领导和资深专家组成,负责修改大赛章程;负责决定大赛的重要事项并指导校内初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相关工作;负责组建大赛评委会;负责决定下一届全国总决赛的承办单位。
各参赛高校可设高校组织委员会,由所在学校的赛事负责人及相关老师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大赛组织工作。
3.大赛秘书处
大赛秘书处是大赛的常设组织与运行机构,直接负责各届大赛的组织工作:包括负责每届大赛总体策划设计;制定和修改大赛规则;指导协调校内初赛和全国总决赛的日常工作;组织与指导大赛后勤保障等。
4.参赛单位
以参赛高校为基本单位,由赛事负责人牵头,协调相关院(系),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5.参赛队伍、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
大赛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参赛队伍的数目。每组参赛团队由1-2名指导教师和2-3名学生组成,参赛队伍中至少有1人为核专业学生。
对于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其所在学校可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5号)精神,承认并计算其工作量。
三、大赛时间和作品形式
1.大赛时间
全国高校学生课外“核+X”创意大赛为系列活动,每年举办一届,举办时间安排在上半年。同时积极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条件适时开展校内科普宣传活动。
2.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以创意任务为目标,通过动漫制作、PPT等多种形式,形象生动地反映主题思想。
四、评审标准
1、科学性:主题明确,观点正确,内容科学、完整,数据详实可靠(探索类作品除外);
2、通俗性:化繁杂为简明,化高深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内容表述通俗易懂;
3、艺术性:编排合理,图文并茂,色调和谐,画面流畅,影音协调,观赏性强且具有艺术感染力;
4、创新性:取材独到,设计新颖,令人耳目一新。
五、大赛报名、校内初赛和全国总决赛
1.大赛报名
参赛的团队,由牵头学生到其所在高校进行报名,申报参赛作品的主题和参赛团队等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名截止后,由各高校赛事负责人汇总报名信息,上报大赛秘书处。
2.校内初赛
参赛团队报名后,按规定时间提交参赛作品及作品介绍(50字内)。由高校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校内作品评选;根据报名参赛的队伍总数,按照一定比例筛选,确定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3.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的作品评选工作由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大赛秘书处指导,大赛评委会执行。
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由大赛评委会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选。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由院士签名、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及奖杯、奖金;优胜奖颁发由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核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盖章的证书。评选活动结束后,将安排获奖学生参加“核+X”对话交流活动,并在各高校和有关媒体上公示。
4.异议制度
为保证大赛工作的公正性,对评选结果坚持执行异议制度。异议须由参赛队伍指导老师代表参赛队伍以书面形式提出,签署本人姓名,注明参赛队伍所在学校、院系、专业。各高校必须对提出异议的参赛队伍严格保密,对异议的审议结果在适当场合予以公布。
获奖结果在大赛结束后保留7天的异议期。若收到投诉,所在高校将会同大赛评委会进行调查,如经确认有违规行为,则取消该获奖团队奖项,并予以通报。
六、社会参与
大赛欢迎社会媒体进行正面的宣传报道,以扩大赛事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度。
七、其他
本章程自大赛组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中国辐射防护学会。